最終用戶許可協議fedex 開發者門戶 但是,如果我們的資料中心位於其他國家/地區,我們可能會將您的個人資料儲存在您所在國家/地區之外。 透過有效措施,我們保證我們收集的個人資料按照本指令以及資料儲存地現行法律進行處理。 在法律允許或要求的範圍內,我們將告知您可能遺失的個人資料、被濫用的資料或資料被修改的情況,以便您採取適當的措施來保護您的權利。 登記公司 我們與所有與我們共享您的個人資料的公司、組織和個人簽訂了嚴格的資料處理協議。 此外,我們要求該等各方在處理個人資料時嚴格遵守我們的安全規定、本政策的要求以及相關的保密和安全規定。 由於中興終端提供多種產品和服務,本政策可能無法涵蓋所有可能的個人資料處理情境。 該禁令包括強迫兒童直接購買產品或說服成人(「嘮叨」)為他們購買東西。 許多零售商多次抱怨這項禁令,理由是很難區分針對兒童的行銷和針對其他消費者的行銷。 編製附件一清單的目的是讓執法者、貿易商、行銷專業人士和消費者認識到某些做法,並對其提供更直接的執法回應。 如果能夠證明經營者使用了列入黑名單的貿易行為,國家執法部門無需進行專門調查(即不需要審查該行為對普通消費者經濟行為的影響)採取行動並制裁這種做法。 攻擊性是一種商業行為,在其事實背景下——考慮到其所有特徵和情況——騷擾、脅迫——包括使用身體暴力——或透過未經授權的影響,實際上或可能嚴重限制了一般消費者的選擇或行為自由。 第 7 條第 4 公司設立 款(a)項明確規定,在檢查是否遺漏有關產品基本特徵的重要資訊時,必須考慮通訊設備和產品。 然而,為了不給交易者帶來不必要或不成比例的資訊負擔,第7條第(4)款的要求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根據情況需要不同的資訊。 特別是,根據第七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的澄清,根據前款的規定,必須明確所使用的通訊工具的實際情況和限制。 法院明確指出,第 7 條第(4)款詳盡列出了購買邀請函必須包含的重要資訊。 然而,交易者顯示第 7(4) 條中列出的所有資訊這一事實並不排除購買邀請屬於第 6(1) 條或第 7(2) 條 (208) 含義內的欺騙行為。 度假屋賣家未能在價格中包含強制性費用,例如清潔費、旅遊稅和其他預訂服務費。 國家法院將這種做法歸類為違反專業謹慎的做法和欺騙性遺漏 (397)。 可能會發生消費者的選擇有限、購買的產品品質下降、合約條款發生不利變化和/或消費者因依賴服務提供者而支付高價的情況。 這是透過令人上癮的產品或行銷以及缺乏競爭或透明度的市場來實現的。 對於具有導致缺乏互通性的專有標準的數位市場來說尤其如此。 國家法院認為,主要比較和預訂服務的做法具有欺騙性,允許飯店透過支付更高的佣金來操縱排名 工商登記 (351)。 第 17 條第(1)款還提及製造商提供的“耐用性商業保證”,作為自願“商業保證”的具體形式。 根據該指令第 14 條,提供此類保固的製造商在整個商業保固期內(即在合理的時間內免費)對商品的維修和更換承擔直接責任不會給消費者帶來明顯的不便。 如果指控受到質疑,則必須向主管機關提供獨立的第三方調查。 如果專家研究對環境影響有嚴重分歧或懷疑,貿易商應避免使用該聲明。 在審查環境聲明時,產品在其整個生命週期(包括供應鏈)中產生的主要環境影響是相關的。 一般條款和條件涉及 hu.vidven.eu 線上商店的營運、用戶和線上商店的權利以及 hu.vidven.eu 與客戶之間的業務關係。 開設專門的企業銀行帳戶可以讓您簡化財務管理、提高專業水平並確保個人財務和企業財務的正確分離。 請記住,進入這些職業中的任何一個都需要堅定不移的承諾、不可抑制的學習慾望以及與客戶或客戶建立有意義的關係的能力。 根據您的獨特情況自訂這些步驟,並確保您履行您所在國家/地區的所有法律和專業義務。 踏上這段旅程可能充滿挑戰,但個人和職業的回報是無限的。 杭州永生醫療保健品有限公司成立並開發了一系列醫療產品,特別是永寧牌彈性繃帶和三個國家新藥的公佈,使公司的管理和技術邁上了新的台階。 建築師電子郵件資料庫包括在儀器、結構、機器、材料、製程和系統的開發、利用和設計方面提供服務的工程師。 我們的建築師電子郵件資料庫包括提供室內空間設計和規劃專業知識的室內設計專業人士,以及設計橋樑、博物館、學校、景觀、商業建築、住宅、摩天大樓、工業建築、城市等的建築師。 其他品牌名稱、公司名稱、服務標誌、標誌和商業外觀可能是其他人的商標或服務標誌。 根據第 6 (1) 條 (e) 點,公寓與這些系統的連接需要額外的服務這一事實也很重要。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2)(a) 條涉及專業謹慎的要求,似乎與房地產和金融服務領域與消費者打交道的貿易商特別相關 (429)。 如果貿易商不按照這些商業活動領域的專業人員合理期望的專業知識和謹慎標準行事,可能會給消費者帶來嚴重的經濟後果。 設立公司 遊戲中的某些商業行為(包括嵌入式廣告)屬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8-9 條的管轄範圍。 交易實踐也可以定制,並考慮有關玩家風險的特定資訊。 如果消費者在註意到缺陷之日起兩個月內通知賣方,則可以因材料缺陷行使自己的權利。 消費者必須在通知中準確描述缺陷,並允許賣家調查此事。 如果產品無法正常運作或未如預期運作,請撥打我們的技術客服電話,我們的諮詢可以協助澄清必要的問題。 公司登記 這可以避免所有可能的產品錯誤使用以及對產品本身或其他任何東西的損壞。 撤銷合約或訂單的客戶必須以原始包裝和相同數量退回未損壞的產品,除非該商品遺失、有缺陷或遺失,或數量已減少,而這不是由於我方的過錯造成的。 此外,服務指令第 20 條要求成員國確保企業不會根據居住地或國籍區別對待消費者,除非有客觀標準證明合理。 這兩項法律都適用於明確拒絕銷售,包括自動重新導向和應用不同的線上或線下價格。 在/從其他成員國購買時,有時會發生貿易商公開拒絕向某些消費者銷售或根據消費者的居住地或國籍進行價格歧視的情況。 這種做法既可以在網上進行,也可以在實體購物期間進行。 商家可以使用地理位置技術,例如消費者的 IP 位址、家庭住址、信用卡發行國家等。 拒絕向消費者銷售產品,或自動將其重新導向到當地網路商店或為價格歧視的目的。 第三方商家透過社群媒體平台進行的商業行為,包括詐欺、虛假或誤導性的用戶評級或認可、直接向兒童招攬、垃圾郵件和訂閱陷阱。 國家法院認定該貿易商關於「保證真實消費者評級」的說法具有誤導性 (353)。 商家發表的評論是否意味著「由實際使用或購買過該產品的消費者提交」取決於普通消費者如何看待它。 評論不一定必須以這種方式呈現——甚至更一般地提及“消費者”或“消費者/用戶”評論可能會導致普通消費者將它們視為已使用或購買該產品的其他消費者給出的評論。 貿易商提供的關於他們採取了哪些步驟來確保所發表的評論來自實際使用或購買過該產品的消費者的資訊也很重要,因為分析這些資訊是為了評估該貿易商是否是附件一新的, 23b。 儘管一些平台報告稱他們正在採取措施限制虛假評論,但問題似乎日益嚴重,並導致執法活動增加。 新一代天然冬蟲夏草、鐵皮石斛保健食品和固痛寧膏的研製成功,是向醫藥工業現代化、推動GMP認證邁出的堅實一步。 2020年11月,第一套防靜電服生產完成,因此正式引進公司的防靜電服產品線。 2020年12月1日正式核准「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委內瑞拉電子郵件資料庫包含有效、經過驗證、原始和最新的電子郵件記錄以及詳細資訊。 我們的委內瑞拉電子郵件清單中的所有電子郵件貼文均來自非常可靠且真實的來源。 記帳士 建築師名單是在美國尋找新銷售機會的最全面、最新的資源。 我們的建築師電子郵件資料庫包含各個領域的頂級建築師、設計師和工程師的完整聯絡信息,包括室內設計、建築、照明以及參與建築項目各個階段的更多領域。 只要符合 CAN SPAM Act,向購買的電子郵件地址發送電子郵件是完全合法的。 我們所有的電子郵件地址和電子郵件清單都被視為錄取。 應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家身份、聯繫信息、適用的取消政策和旅行安全基本方面的重要信息,例如旅遊住宿是否配備煙霧和一氧化碳探測器,或者客運服務是否經過適當檢查和投保。 根據上述規定,任何顯著扭曲或可能扭曲普通或弱勢消費者經濟行為的操縱行為,根據給定的暗模式,可能違反交易者專業謹慎的要求(第 5 條)或被視為欺騙性行為。 做法(第6-7 條),否則可能被視為侵略性做法(第8-9 條)。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 條中包含的電子介面設計的專業盡職調查要求可能包括源自國際標準和道德設計行為準則的原則。 作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 條所載專業謹慎要求的一般原則,貿易商必須採取適當措施,確保其電子介面的設計不會扭曲消費者的交易決策。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2) 條和附件一第 22 設立公司 點,可以針對社群媒體平台和使用社群媒體平台的第三方引用隱藏廣告禁令。 《電子商務指令》第 6(a) 條以及《視聽媒體服務指令》第 9、10 和 28b 條也遵循類似的揭露要求。 《數位服務法》提案和《數位市場法》提案可以進一步加強社群媒體平台在線上廣告方面的義務。 一家電信業者在廣告看板上打出廣告稱,消費者只需 1 茲羅提即可獲得兩台平板電腦或一部手機和一台平板電腦。 不過,零售商並沒有明確告知消費者,為了享受這項優惠,他們必須簽署產品的24個月訂閱和36個月分期付款計劃。 消費者保護機構將此廣告歸類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 (220) 第 6(1)(d) 條含義內的誤導性廣告。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5(2)(b)條進一步明確了當某些消費者群體的利益受到威脅時對普通消費者的審查。 一家國家法院發現,視力受損的人也可以被視為普通消費者,並且以非常小的字體打印訊息可以被視為欺騙性的商業行為(140)。 電子商務指令(77)適用於與資訊社會相關的服務,通常包括網站和線上平台業者提供的、使消費者能夠購買商品或服務的服務。 誤導性與比較廣告指示 (72) 規範企業對企業 (B2B) 關係。 然而,其關於比較廣告的規則仍需要根據完全協調的標準進行一般審查,以確定比較廣告在企業對消費者交易中是否也合法(73)。 我們可能儲存資訊的伺服器和資料庫可能位於您造訪本網站、其他頁面或服務的國家/地區之外,並且可能位於與您居住國沒有相同資料保護法的國家/地區。 我們可能會將您提供的個人資訊轉移到境外,但我們僅按照本隱私權聲明收集、處理和使用個人資訊。 本網站,包括所有文字、圖形、音訊、設計、軟體以及基於其中任何內容的所有衍生作品,均為本公司的版權作品,並經版權所有者許可由本公司使用。 對資料的任何修改或對資料的任何其他使用均構成對公司版權和其他專有權利的侵犯。 (283) 特別是,對天然氣和電力計費資訊的第 10 條的修訂要求第 VII 條。 根據第2點,對於電力和燃氣,如果技術上可行且經濟上合理,則計費資訊可靠、準確並基於實際消耗; 9a。 要求向最終用戶提供價格具競爭力的儀表,準確反映其實際能源消耗。 房產價格,包括增值稅和所有不可避免的費用,例如銷售人員或代理人的佣金,是第 7(4)(c) 條規定的重要資訊。 根據第 6(1)(a) 和 (b) 條以及第 7(4)(a) 條,房產的建築面積可被視為重要資訊。 記帳士 根據《航空運轉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選座附加費(另一個解決方案是在客艙不同部位隨機分配座位)必須在機艙內以清晰、透明、清晰的形式註明。 商家使用預先勾選的方塊或以模糊和令人困惑的方式提供附加服務,從而隱藏了不必預訂附加服務的可能性或使消費者很難不選擇附加服務。 透過這種方式,商家可以誘導消費者接受他們原本不會使用的額外服務。 在宣傳航班機會時,交易者必須確保有關座位和航班可用性(例如「最後一個可用座位」)的聲明清晰且真實。 同時,它為貿易商不向消費者提出不公平的環保主張提供了法律依據。 相反,《不公平貿易行為指令》可以幫助貿易商對其產品的環保績效進行投資,因為它使他們能夠透明地告知消費者此類努力,並防止競爭對手提出誤導性的環保聲明。 然而,如果特定商品存在與「雙重品質」相關的欺騙行為,執法機關也可以要求銷售相關商品的零售商採取糾正措施。 特別是,它們可能要求零售商在銷售點向消費者提供額外信息,從而確保消費者知道相關商品實際上與其他國家/地區銷售的商品不同。 由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適用於企業對企業 (B2B) 關係,因此它不規範零售商和製造商之間 B2B 工商登記 合約關係中此類執法行動的後果。 Dyson v BSH (24) 案的判決強調了與特定部門歐盟文書的資訊義務的相互作用。 該案件涉及吸塵器的標籤,以及缺乏有關測試條件的具體資訊(相關行業特定規則沒有要求)(25)是否可能構成誤導性遺漏。 法院確認,如果《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與特定部門立法發生衝突,則以後者為準,在這種情況下,這意味著歐盟能源標籤不需要的信息不被視為“相關信息”等信息無法顯示。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示》不僅適用於提供旅遊服務的貿易商,也適用於旅遊預訂網站(416)等中介機構,這些中介機構必須遵守前幾節中提到的關鍵規定。 除了實施 UCP 指令之外,成員國還可以鼓勵規範負責人積極尋求公平的商業慣例。 為了促進貿易商正確申報其身份,《消費者權利指令》6a。 第11條(1)c)點也規定,網路市場服務提供者必須警告消費者,如果第三方銷售者聲明其不是經營者,則其不能行使消費者權利。 這意味著電子商務指令和相關的歐盟消費者保護立法作為一般規則以補充方式適用(341)。 《電子通訊資料保護指令》(86) 澄清並補充了《一般資料保護規範》中有關電子通訊領域個人資料處理的規定,因為它促進了此類資料以及電子通訊設備和服務的自由流動。 會計服務 在環境主張領域,專業護理的要求可能包括源自國家和國際標準和行為準則的原則。 例如,盡職調查可能要求貿易商用於提升其產品環境價值的認證計畫符合這些標準並為消費者提供重大利益,並接受獨立的監督和審計。 如果違反專業謹慎的做法實際上或可能誘使普通消費者做出他本來不會做出的交易決定,例如,消費者由於據稱加入的預期收益而購買特定產品,則這種做法是不公平的認證計劃。 國家執法機構將根據每個案件的事實和情況評估此類情況。 這些系統不是由信用卡公司經營的,但他們仍然有義務相應地通知客戶。 消費者在網上購物時輸入信用卡詳細資訊的付款窗口通常是一次性付款金額,而不是定期訂閱。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示》和《支付服務指示》,必須告知消費者每筆支付交易的具體金額,包括經常性交易。 台北會計事務所 法院在 Bankia 案的判決中明確表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與不為行為準則提供法律約束力的國家法規並不衝突 (175)。 商家或線上市場在銷售中使用品牌名稱作為關鍵字的做法如果誤導了實際提供產品的商家的身份,則可能會誤導消費者。 貿易商從事這種不公平商業行為的事實是根據《不公平合約條款指令》(57)評估合約條款的不公平性質時要考慮的因素之一。 特別是,該要素可用於確定其所依據的合約條款是否導致合約產生的權利和義務出現第3條第(1)款和第4條第(1)款含義內的「重大不平等」。 同樣,在評估合約條款是否符合《不公平合約條款指令》(58) 第 4(2) 條和第 5 條含義中的透明度時,該要素可能具有相關性。 同時,認定貿易商採取了不公平商業行為,並不直接影響該指令第 6 條第(1)款含義內的合約是否有效,且不影響國家規則,根據該規則,根據不公平商業慣例簽訂的契約無效(59)。 法院認為,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合約條款中提供的有關貸款總價的此類錯誤資訊如果實際上或可能誘使普通消費者做出交易決定,則該資訊具有「誤導性」。 他澄清說,由於《消費者權利指令》和《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均未規範合約的訂立,因此國家法院的任務是根據國家法規評估合約(例如自來水公司與消費者之間的合約)是否符合合約的規定。 《消費者權利指令》和《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規範合約的訂立,即,移交法院的任務是根據國家法規評估供水公司與消費者之間的合約是否可以被考慮即使沒有後者的明確同意也得出結論